网络侵权的严重后果-长春网站建设
网络侵权,顾名思义,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所发生的侵权行为。所谓网络是指“将地理位置不同,并具有独立功能的多个计算机系统通过通信设备和线路连接起来以功能完善的网络软件(即网络通信协议、信息交换方式及网络操作系统等,实现网络中资源共享的系统。”
网络侵权行为与传统侵权行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即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行为。
网络侵权现象一直以来都是互联网行业的一大问题,在文学、电影、音乐、图片等各个领域网络侵权现象屡见不鲜。通常由于盗版者多,分布范围广,起诉网络侵权的并不多。但对于大型的小说网站来说,各种自家图书被盗版走所造成的损失让他们不得不拿起法律武器保护版权。而对于那些侵权网站来说,一时被利益的诱惑或许让他们后悔不已。一下列举几起最近关于网络侵权的案件。
小说520网站遭关停:创办人获刑4年被罚300万
由于“小说520”网站大量从起点中文网上复制原创作品,起点中文网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其所在的盛大文学公司在2010年9月向公安机关报案,控告“小说520”等网站在未经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况下在互联网上大肆复制、登载、传播盛大文学拥有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获取大量非法利润。
2011年10月14日,由徐州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金俊杰等人侵犯著作权案在徐州市中级法院开庭。12月12日,金俊杰因侵犯著作权罪被徐州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参与“小说520”网站经营的王辉等其他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至四年不等,并被判处罚金。8人当庭表示不会上诉。
万松中文网盗版侵权 负责人被判3年
继发布全力打击盗版公告,捣毁小说520等盗版网站后,万松中文网主要责任人被控侵犯版权,被判处三年及以上不等有期徒刑。
据了解,江苏徐州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下发了对从事网络文学盗版侵权行为的万松中文网及其主要责任人的刑事判决书。判决书认定万松中文网及其两名主要负责人犯有“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该网站两名主要负责人三年及以上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罚金15万元。
易鹤通网络17年专业高端网站设计,企业网站制作,公司网站开发,众多网站建设案例,做网站,小程序,app,企业应用,官网建设,网站推广就找易鹤通,贴心的服务。
扫一扫,关注我们
相关新闻
- 长春网站建设优化问题总结解答
- 长春网站的网络营销如何利用提问式推广
- 长春河南网站建设百度排名上升原因解读
- 长春网站运营篇之网站制作的内容建设
- 长春公司怎么进行网站设计 这几点要知晓
- 长春2021年免费网站建站平台大全
- 长春搜索引擎优化:以用户体验为导向和搜索引擎为导向
- 长春网站运营中需要怎么维护?
- 长春网站建设完成后在不同时期的推广方法分享
- 长春浅谈百度权重和网站流量的关系
- 长春企业网站搭建好还可以这样玩你知道吗?
- 长春网站建设软文怎么写
- 长春网站建设大概分成哪几种类型
- 长春网站优化也要遵循木桶原理
- 长春企业发布新闻稿应该注意的事项!
- 长春怎样才是有效的标题和外链优化效果
- 长春网站原创文章应该怎样写
- 长春关于电商网站建设的策划运营的一些见解
- 长春网络推广怎样做才能事半功陪
- 长春SEO,站内优化,的必备阶段
售前咨询专员
售后服务专员